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欠债的追着讨债的跑 请律师为其还债支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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欠债的追着讨债的跑 请律师为其还债支招
 
 


对于债务关系,人们惯常的形容是:欠债的像大爷,讨债的像孙子,但对于在杭做布料生意的袁浩来说,急于还债的他却碰上一件比讨债更难的事----还钱的日子到了,债主却一直躲着他。为此,昨天袁浩专门走进浙中律师事务所询问律师:“像我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啊?” 

  一年前向人借10万元 

  事情得先从两年前说起。袁浩是浦江人,2005年来到杭州,在四季青面料市场开始做起布料批发生意。生意中,他认识了广州人李斌。因为袁浩的女友和李斌的妻子都是四川人,生意伙伴加上老乡这层关系,一来二往地两人便逐渐熟络起来。遇上双休日,李斌还经常邀请袁浩去家里吃饭打牌。一年下来,袁浩和李斌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哥们。 


  袁浩的生意越做越顺。2006年2月,他听了李斌的话投资了一些钱买了股票。初尝甜头后,袁浩很快又将手头的大部分资金都扔进了股市。这年5月中旬,袁浩接了一笔大单,需要近10万元资金,可自己手头的钱大部分都已在股市里头,而这时股市的走势又是一片大好,不想“割肉”的袁浩就向李斌寻求帮助。 

  当时,李斌一口就答应了袁浩的要求,双方签下了借款协议:约定这10万元钱一年后准时归还李斌本人。这一年的利息按银行定期结算,如到期没有归还,则需付违约金,按每日1%。来计算。 

  一年后找不到债主了 

  借款是从2006年的6月1日起开始算的。这一年期间,袁浩的生意一直不错,但李斌却是频频碰壁,因为各忙各的,两人联系不如以前那样频繁。今年5月中旬,袁浩打电话给李斌,表示自己欠他的钱在25日左右就可以提早归还了,电话那头的李斌也没多说什么,只是回了句:“哦,我最近也不急,慢慢来吧。” 

  到了5月27日,袁浩再次打电话给李斌,“什么时候碰个面吧,我把钱给你,也请你吃个饭,当是谢谢了。”李斌却在电话里显得有些支支吾吾,最后说了句,“我回广州了,过两天再联系吧。” 

  此后,又过了3天,袁浩打李斌电话一直无人接听。还债人找不到了债主,这时已经是5月30日,距离欠条上的还债日期只有两天,但李斌却不见了踪影。 

  想想对方可能有事耽搁了,袁浩也就没把这事放在心上。到了6月10日,袁浩听见了一件让他吃惊的事,原来其女友在偶然与朋友的一次聊天中,无意间听李斌的妻弟提到,李斌躲避他就是为了赚违约金。“他们听说你生意做得不错,有点眼红,说是每天赚你点违约金花花也不为过。” 

  律师建议办理提存公证 

  听到这个消息后,袁浩不由大惊失色。他和女友仔细算了一下,除了协议上写明应付的利息,这10万元借款若按借款协议上所写的千分之一违约金计算,每天得多付出100元,而过去的这10天加起来就是1000元。袁浩急了,再次拨了李斌的电话,可对方依旧没有接。 

  之后,袁浩想尽了各种方法,可李斌就是不理不睬。无奈之下,袁浩走进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:“这样一拖就是10多天,1000多元钱就打了水漂了。人家都是讨债的追了欠债的跑,我现在却反过来了。”袁浩说,再找不到李斌的话,日子一天天拖下去,这简直成了变相的“高利贷”了。 

  听了袁浩描述的情况,律师事务所的王敏律师认为,碰到这样的事,在不知对方确切意图的情况下,袁浩大可不必太过担心。如果找不到债权人,欠债方可以将10万元的债务拿到公证处办理提存公证,只要提存后就可视为已履行了还债义务。但是之前从6月1日到办理公证时所欠下的违约金1000多元,袁浩还是应按欠条上的要求如数支付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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